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要闻

省防办决定25日18时终止防汛四级响应

日期: 2011-09-26 10:30:17 来源:
阅读量:

    25日,省防指依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办决定于9月25日18时终止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并向汉江沿线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汉江防汛办公室下发《关于终止我省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今日8时,汉江中下游河段除汉川站水位28.70米(距警戒0.3米)外,其他各站均降至设防水位以下,而且,汉江水位呈平稳下落趋势,洪水威胁已基本解除。

    目前,我省仍处汛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地要继续做好日常防汛管理工作,对设防以上堤段,要按预案上足领导、劳力,防止退水崩塌、跨堤,防止麻痹松劲。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关注水雨工情,加强研判分析,及时提出决策建议,努力夺取今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武德路56号 电话:0716-8264484 0716-852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