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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防汛三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二级

日期: 2011-09-21 09:18: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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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当前我省严峻的汉江防洪形势,省防指决定于9月20日23时将我省防汛应急响应的级别由三级提升至二级。

    受丹江口水库持续大流量下泄的影响,汉江沙洋以下河段水位持续上涨,9月20日20时,沙洋站水位42.34米,超警戒0.54米;仙桃站水位36.00米,超警戒0.90米;汉川站水位30.26米,超警戒1.26米。

    据最新水文预报,沙洋河段21日至23日流量将持续在13000立方米每秒左右,仙桃至汉川河段水位仍将缓涨,预计汉川站水位将达到30.60米,超警戒1.60米,仙桃站水位将突破原预报的36.00米,直逼保证水位36.20米。

    鉴于当前我省严峻的汉江防洪形势,依据《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符合启动防汛二级应急响应条件,经省长、省防指指挥长王国生批准同意,省防指决定于9月20日23时将我省防汛应急响应的级别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启动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后,由副省长、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赵斌坐镇指挥,两名省防指副指挥长协助坐镇指挥。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对应的应急响应,增派工作组分赴防汛抗洪一线协助工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搞好科学防汛。

    省防指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法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主要负责同志要坐镇指挥防汛抗洪抢险,加强应急值守和巡堤查险,随时掌握汛情、工情和险情,及时处置险情,确保堤防安全。省防指强调,各地要按照防汛抗洪二级响应要求,强化防汛纪律,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要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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