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要闻

全省天然气调价方案出台 居民用气暂不变车用气上涨

日期: 2010-06-29 09:19:29 来源:
阅读量:

    国家发改委宣布61日起上调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后,我省天然气调整具体方案28日出炉,居民用气价格暂时不变。据省物价局测算,调价后,全省各类天然气到户价格平均上调0.3855/立方米,调价总额约为4.5亿元。

  按照发改委通知,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此次调整方案中,我省现行的七类天然气价格合并为五类,分别为居民、工业(含鼓励类服务业)、商业及其他、输配气(含发电)、车用天然气。以武汉市为例,调价后工业用气价格为3/立方米,商业为3.675/立方米,从7月份抄表时执行。

  71日起,全省车用天然气价格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0.751的比价关系进行调整,由目前的3.35/立方米提高到4.5/立方米。今后,当汽油价格发生变动时,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按照上述比价关系相应变动。

  对于出租车,由地方政府统筹考虑燃料成本及补贴情况,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提高所带来的影响。对于城市公交,则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今后,一旦居民用气价格进行调整,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相关人士分析,调价幅度不会太大,对大多数群众的生活质量影响也不会很大。在调价时也将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并出台相应的保障措施。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第四大能源调入省份之一,80%以上的能源必须从外省调入。从2004年底忠武线(重庆忠县-武汉)对我省供气以来的4年看,全省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速,气荒现象时有发生。适当上调天然气价格,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天然气资源,保证天然气生产供应。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武德路56号 电话:0716-8264484 0716-852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