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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尽责 督促检查】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公开承诺

日期: 2015-08-17 09:41: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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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四湖工程管理局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公开承诺

 

一、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严格执行省、市防指调度命令,始终把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防大汛、排大涝、抢大险、救大灾,做到汛前准备落实、汛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组织有力、应对高效。按照《湖北省大型排涝泵站调度与主要湖泊控制运用意见》(鄂政发[2011]74号)做好工程优化调度工作,充分发挥四湖流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的作用,尽最大努力把洪涝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全力抓好四湖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湖流域水利工程定额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05]42号)、《湖北省中央财政补助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发〔20135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对大型泵站公益性排涝费用实行财政补助的通知》(鄂财农发[2003]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维修养护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级财政补助维修养护经费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和安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实行分工负责。提高维修养护水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严格按照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达到工程完整、安全运行,确保“工程、经费、人员”三个安全,保证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三、认真履职尽责,打造阳光工程。习家口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下达共529万元,计划工期12个月。目前此项目正进行招投标,我们将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选择重承诺守信用的施工企业。

四、加强对区域水利工程设施、湖泊水资源及渠道的保护。进一步加大对四湖流域水利工程的巡查,对发生的水事案件和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对社会团体、群众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尽快核查处理,并将核查处理结果尽快向本人反馈。对查实的水事案件100%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坚持廉洁从政。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强化领导,细化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除抓好分管业务外,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突出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管理,严厉查处违规招标、领导干部插手或干预招标、收受贿赂、以及挤占、挪用、配套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从根本上杜绝违纪、违规和不廉洁的行为发生。制定完善执纪问责办法,对违规违纪和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执纪问责。

以上承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电话:07168264791

举报邮箱:710816769@qq.com

地址:荆州市武德路15号市四湖工程管理局人事劳动科。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武德路56号 电话:0716-8264484 0716-852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