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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号文件专题】王忠法就省委一号文件答记者问

日期: 2011-08-16 09:40: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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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加快湖北水利改革发展,对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王忠法: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防洪、供水、粮食安全乃至经济、生态、国家安全。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坚持年复一年地兴水利、除水害,水利建设成就巨大,为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水利的保障能力还比较欠缺。全省防洪薄弱环节突出,长江、汉江防洪保护圈没有完全形成,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湖泊堤防基础差,分蓄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滞后,水库涵闸泵站病险多,洪涝灾害依然是我省的心腹大患;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水生态环境严峻,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农田灌排体系不全,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排涝标准明显偏低,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依然是影响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水利设施薄弱依然是我省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我省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构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抢抓重大政策机遇,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水利工作科学定位、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凝聚全社会力量,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水利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极其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强调:“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湖北为政之要、民生之本、兴鄂之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水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抢抓机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形成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水利保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代省长王国生同志强调:“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极为重视,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且第一次以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重要决定,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务必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我省水利跨越式发展,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功立业、争做贡献。”

 

记者:水利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今后十年我省全社会水利投入要在2010年基础上翻番,请问政府在水利投资、融资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忠法:按照省委一号文件“确保未来10年我省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的要求,根据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概算总投资118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635亿元,地方配套554亿元,要求省财政今后5年投入200亿元以上,年均40多亿元。为此,我们将狠抓“四项举措”的落实,着力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第一项举措,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将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确保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都有明显提高。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省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并保持与省级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同步;大幅度增加省级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各级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每年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重点城镇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对公益性民生水利建设,继续采取“水利贷款、财政贴息、预算还本”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第二项举措,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和规费征收管理。延长省级水利基金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加大水利基金和河道砂石资源费、河道堤防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征收力度,严格减免政策,做到应收尽收。水利建设基金和规费收入将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三项举措,强化金融信贷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贷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水利项目融资一定的利率优惠和适当的期限延长。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抵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

第四项举措,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按照“调整结构、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各记其功”的要求,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统筹,积极整合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广泛吸引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民间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改革和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发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作用,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开展自身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记者:一号文件提出了我省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请问2011年我省在这8大重点工程中有哪些具体建设项目?

王忠法:我省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决定了水利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省委一号文件从我省防洪抗灾薄弱环节十分突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较为滞后、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尚未形成、水土流失水生态恶化趋势还未得到遏制、水利建设总体上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实际出发,按照突出防汛抗洪中心、粮食安全大局、民生水利重点、生态水利方向的要求,明确提出实施“两江”防洪保安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的启始年,也是实施全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我们已及时启动“八大工程”涵盖的相关项目建设,力争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实现开门红。一是加强长江、汉江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完成荆南四河堤防加固工程年度建设计划。抓紧开展灾后堤防水毁修复工作。大力实施大中型病险涵闸加固工作。启动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实施重点湖泊除险加固工程。加强水文站网建设和水文巡测基地建设。二是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建设。整治重点险工河段42处。抓紧实施纳入国家新编规划的299座小(1)型水库以及新增补的3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汛前完成313座无溢洪道或泄洪能力不足的小水库溢洪道扩挖工作。三是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6处大型灌排泵站、37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56个中央、23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年度建设任务。推进中央及省级60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大力实施末级渠系改造。扎实开展水利血防工程建设。认真抓好仙洪试验区水利建设。四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年再解决200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以省政府文件出台《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对“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五是加强水生态环境建设。抓紧编制湖泊治理与保护综合规划,落实湖泊保护责任制。大力开展百湖(河)保护行动,重点抓好武昌大东湖、黄石磁湖、鄂州长港等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六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突出抓好“长治”、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坡耕地改造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00平方公里。继续开展四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七是加强水资源科学配置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引江补汉工程、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引江补汉”神农溪调水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国家早日立项。抓好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八是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工程建设。切实加强中小水电、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以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启动水电增效扩容工程,新增中小水电装机12万千瓦。

 

记者:一号文件提出水利建设民生优先,请问我省水利建设怎样解决农民生产生活最急迫、最需要的问题?怎样调动农民参与建设自身受益的小型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王忠法:水利既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也是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因此,水利发展必须做到保增长和保民生的内在统一。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就是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水利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一是突出解决好防汛抗洪、水库加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民生水利问题;二是突出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保障的民生水利问题;三是突出解决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山区水利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存发展的民生水利问题;四是突出解决好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河湖沟塘整治、血吸虫病防治等直接关系城乡人居环境的民生水利问题;五是突出解决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民生水利问题。

2011年及今后几年,我们除继续抓好防汛抗旱、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水保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村中小水电开发等工作任务外,将全力推进“四大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工程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剩余的1500多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大力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促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同时,落实农村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农村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免征水资源费等扶持政策。二是百湖(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在全省大力开展以100个河湖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为重点的生态河湖工程建设。重点是实施武昌大东湖、汉阳六湖连通,四湖流域专项治理,咸宁淦河、黄石磁湖水生态修复,以及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中下游水生态平衡系统建设,使河畅其流、水复其动。同时,采取措施,在全省禁止水库、湖泊投肥养殖行为,截断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排江湖的源头,倡导开展每亩地少施一斤化肥、少撒一两农药、少用一方水的面源污染治理活动。三是千万亩田园优化美化工程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完善以县为单元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坚持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载体,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溉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堰塘扩挖等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纽带,整合涉水资金,大力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到2020年整治田地3000万亩,建一片成一片,片片相连,形成规模效益,做到山青、水秀、岸绿、田肥、路通,呈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田园牧歌式的风光。四是万里堤防整治工程建设。抢抓中央投巨资建设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蓄滞洪区和重点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的机遇,高标准开展汉江中下游堤防等万里堤防整治工程建设。在做到堤防达标的同时,注重堤防的外形整治、道路维修、堤坡绿化和公里桩、责任牌、堤防站所等附属管理设施建设,把汉江和连江支流堤防建成一堤一路、两林护岸的“水上长城”。

为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建设自身受益的小型水利项目的积极性,我们将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用足、用活、用好农村“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二是逐步推广“以奖代补”试点经验,对参与水利建设的农民进行奖励;三是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抗旱、节水灌溉等机械设备纳入补贴,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投入,发展节水灌溉和提高农机化率;四是采取产权改革、受益户共有制、农民用水户协会、以林养渠、以库养会、以鱼养堰等方式,盘活小农水工程现有存量,探索和创新建管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与管理。

 

记者:一号文件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请问我省应怎样实施这一制度,以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王忠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多次强调,要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与监督职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战略全局和长远发展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是赋予广大水利工作者光荣而艰巨的重要使命。

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突出瓶颈,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发达国家200多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资源与环境问题,现阶段在我国集中显现出来,发达国家在经济高度发达后花几十年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解决,难度之大、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加快推进“六个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在管理理念上,要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二是在规划思路上,要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先转变为节约保护优先;三是在保护举措上,要加快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四是在开发方式上,要加快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五是在用水模式上,要加快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六是在管理手段上,要加快从注重行政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为工作重心,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一是要以总量控制为核心,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切实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二是要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开展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制定用水定额标准,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建立健全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节水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发展节水文化,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三是要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水污染事件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工作。有效遏制地下水过度开发和超采。四是要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方向,大力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一龙管水、合力治水”的管理体制,对城乡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记者: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化水利改革,请问我省准备在哪些方面推进水利改革?各级部门要怎样抢抓机遇,加快职能转变,增强能力建设?

王忠法: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着力推进“六项水利改革”:一是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是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规定足额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建立跨行政区划和重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各级财政补助机制。三是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中央1号文件提出:“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我省在2004年开展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规定:江汉平原及沿江滨湖地区按流域(水系)组建水利管理站,属县(市、区)水利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他地区的乡镇原则上设1-2个水利公益性服务岗位。山区一些地方提出:近些年来,山区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中小型病险水库多,水利管理任务很重,应恢复设立水利管理站。目前,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编办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深化我省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对这个问题,将在下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文件中整体考虑。四是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公共财政对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的补助机制,探索社会化、专业化的水利工程管理模式。五是理顺湖泊管理体制。健全湖泊管理机构,强化工作职责,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六是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工业和服务业用水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消易涝地区农民的县乡两级水利工程农业排涝水费负担,农业排涝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在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能力建设方面,将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巩固去年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加强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务一体化管理、湖泊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管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推进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平安水利建设。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对于明确取消或下放的管理事项,坚决予以取消或下放;对于确需审批管理的事项,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大力推进“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的便民服务模式,推行“阳光政务”,实行公开、透明运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快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四是加强水利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制订完善能力席位标准,着力加强人员培训,使广大公务人员理解职能任务,熟悉岗位职责,增强业务技能,提高能力水平,适应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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