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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丑”须动真格

日期: 2010-07-08 10:10: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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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闻一位基层领导干部提出,党员干部要改进工作,必须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他说,找准问题是“揭丑”,解决问题是“改丑”;“揭丑”要揭得干净,“改丑”要改得彻底。此话当真,值得学习。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一些失误是难免的,如果坚持“家丑”不可外扬,甚至遮遮掩掩、捂着盖着,久而久之,“丑”就会“臭”了起来,工作就会变得更加被动。而敢于“揭丑”、动真格“改丑”,就能摆脱不利局面,让“丑”成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改丑”,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诚心诚意整改,改得越彻底、越干净,越能得到群众的谅解和认可。正如古人言: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事实证明,有了“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视“丑”,错误地对待“丑”。对存在的问题,只是在嘴上讲,就是不主动纠正整改,或者不真改,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不仅失去群众的信任,反而会使“小丑”成为“大丑”,“小洞不补,大洞受苦”,耽误工作,影响事业,最终也会贻害自己。
   “改丑”要改得彻底干净,不仅要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和直面问题的勇气,还要有坦荡的胸怀和无私无畏的魄力。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承担责任,不怕丢面子、失威信。要敢于让群众来评议,让群众来把关,要诚心向群众征求意见,虚心接受群众批评。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彻底整改,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彻底纠正过来,以“改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样才能重塑形象,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欢迎。
   “改丑”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从发现“丑”到“改丑”,要经过调查、分析、研究、制定措施等多个环节,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来保证,就很难达到预期目的。因此,“改丑”既要有落实机制,还要有奖惩机制。对改得及时、改得彻底的,要给予鼓励;对“改丑”不到位、不彻底的,或敷衍应付、打马虎眼、得过且过的,必须追究责任。切实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尾巴。只有这样,才能改出成效、推进工作、促进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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